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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关于贯彻《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

       未来十年,是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时期。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更好地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教育的要求,结合我市教育实际,制定贯彻《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

一、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

1、进一步确立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促进我市教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十一五”期间,我市大力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教育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全市100所中小学校中,有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2所,国家级重点职中1所,省一级学校8所,江门市一级学校45所,江门市重点职中3所,台山市一级学校35所,优质学校达83%;有12个镇(街、场)通过教育强镇督导验收,教育发展有了新态势。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为100%;高中阶段教育快速发展,毛入学率达到91%,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职业教育技能型人才培养能力明显增强。教育改革深入推进,终身教育体系初步形成;教育投入机制日益健全,办学条件显著改善;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稳步提升,教育综合实力逐步增强,教育改革发展已站在新的历史起点。

   当前,我市教育正迎来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第四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召开,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相继颁布,江门市贯彻广东省《规划纲要》实施意见出台,为我市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政策保障;随着《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深入实施,一系列重大产业项目顺利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加速发展,我市区位条件进一步改善,经济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为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有力的经济保障;“十一五”时期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取得了突出成就,全市上下以及旅外乡亲对教育的高度重视、关心和支持,为今后教育加快改革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创造了良好的氛围。与此同时,我市教育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加快转型升级、建设文化大市和幸福台山,迫切需要教育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江门市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战略的实施,迫切需要我市推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加快发展和科学发展;全市人民群众对教育的优质化、多元化、个性化期盼与日俱增,迫切需要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丰富教育供给,满足不同群体的教育需求。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市教育事业还未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要:教育事业快速发展与投入不足的矛盾仍然比较突出;城乡、校际之间教育发展仍然不均衡;学前教育、职业教育发展任务十分艰巨;中小学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比例偏低,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较为缺乏;特色、品牌学校数量较少,优质教育资源有待进一步扩大;教育活力不足,办学体制、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改革和完善。

   台山的发展,关键靠人才,根本在教育。市、镇两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坚定不移地确立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巩固教育发展成果,推动教育科学发展,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切实增强教育主动适应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为支撑经济转型、推动自主创新、引领文化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建设幸福台山做出更大的贡献。

2、进一步明确教育发展思路,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组织实施国家、省《规划纲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把改革创新作为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把促进公平作为基本教育政策,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为重点,高质量普及学前教育;以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为抓手,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以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为目标,促进普通高中优质化、特色化发展;以优化整合教育资源为切入点,高水平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以建设学习型社会为方向,大力发展成人教育和社区教育。努力构建结构合理、开放多元、充满活力、具有侨乡特色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

科学规划教育发展目标。高标准普及15年教育,人民群众受教育程度显著提高;办学条件明显改善,资源配置趋于优化均衡;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断扩大,教育教学质量显著提高;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更加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形成;教育体制机制更加灵活高效,教育主动适应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2011年通过广东省教育强市督导验收,2013年底全市所有镇完成创建省教育强镇任务并启动教育现代化建设工程,2015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2020年,教育综合实力进入江门市前列,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建成学习型社会和人力资源强市。

教育事业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主要目标

指标

2010

2012

2015

2020

学前教育

幼儿在园人数(万人)

2.12

2.21

2.25

2.25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91

92

95

95以上

九年义务教育

在校生(万人)

9.5

8.02

7.23

7.01

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

100

100

100

100

小学六年保留率(%

99.3

99.5

99.7

99.9

初中生年辍学率(%含转入转出差)

0.84

0.8

0.6

0.5

高中阶段教育

全日制在校生(万人)

3.97

3.28

2.75

2.71

其中: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万人)

2.30

1.81

1.35

1.3

毛入学率(%

91

92

95

95以上

高等教育

毛入学率(%

25.16

28

35

40

继续教育

从业人员继续教育(万人次)

15

15.3

16.1

16.6

人力资源开发

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12

12.2

13

13.6

其中:受过高中阶段及以上教育的比例(%

73

78

82

93

主要劳动年龄人口(2059岁)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9

9.3

10.3

11以上

其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

二、高标准普及15年教育,构建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

3、实施学前教育促进工程。

   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体制。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采取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强化市、镇两级政府职责,将学前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建立学前教育发展基金,并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学前教育经费逐年增长。建立以市、镇共建,教育部门归口管理的管理体制。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标准和年检制度,实行动态监管,规范幼儿园办学行为。2013年,全市镇中心幼儿园达到县一级以上标准;2015年,全市所有幼儿园基本达到规范化标准;2020年,全市公办幼儿园比例达到50%以上,100%幼儿园达到市一级以上办园标准,60%的公办幼儿园达到省级优质幼儿园的办园标准。

    大力提高学前教育质量和水平。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科学保教方法,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加强对幼儿园玩教具、幼儿图书的配备与指导,为儿童创设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健全学前教育教研指导网络。促进幼儿园教育和家庭教育紧密结合,共同为幼儿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严格执行幼儿园园长持证上岗制度和学前教育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2012年,全市幼儿园园长100%持证上岗;2015年,所有幼儿园在职教师取得教师资格证。

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充分利用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校舍和师资举办幼儿园,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加强农村幼儿园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幼儿园功能场所和设施设备。积极推进“对口帮扶”,组织城镇优质幼儿园和农村幼儿园开展一对一的帮扶活动,提高农村幼儿园的办园质量。

4、实施义务教育提升工程。

    提高义务教育均衡水平。加大对中小学教育资源的整合力度,重点推进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化建设。到2013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100%达到《广东省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标准(试行)》的要求。继续做好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续工作,着力推进寄宿制学校建设,进一步完善学生生活设施;对路途较远的农村走读学生通过采取多种方式,妥善解决学生“上学难”问题。完善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切实缩小教育的城乡差距和校际差距。

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坚持素质教育理念,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注重品行培养,激发学习兴趣,培育健康体魄,养成良好学习习惯,促进学生快乐成长。坚持公平优质的价值取向,提高每所学校的办学水平。继续实施初中质量工程,全面提高初中整体办学水平。建立义务教育质量基本标准和监测制度,完善义务教育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努力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现象。完善义务教育助学体系,推进扶困助学。关注每位学生的学习需要,对学习有困难或有特殊需要的学生,采取积极有效的帮扶措施,防止其辍学。逐步实现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切实做好留守儿童少年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关爱留守儿童少年健康成长服务体系。

5、实施普通高中优质工程。

   提升普通高中整体办学水平。继续加大投入,完善功能场室建设,高标准配置教学设施设备。转变教学观念,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完善评价体系,建立学生人生发展指导制度,促进学生全面而又富有个性地发展。在台山一中、台山华侨中学成功创建国家级示范性高中的基础上,支持台师高级中学创建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充分发挥优质普通高中的辐射带动作用,整体提升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水平。

   搭建创新型人才培养平台。依托省教研室、省内名校和大学,探索建立创新型人才早期培养制度,为学有余力且对某一学科有着浓厚兴趣的学生发展创造条件。建立普通高中教研专项经费,着重引进和培养省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和竞赛金牌教练。积极争取高校支持,建立体育、艺术特色生源基地。

推动普通高中特色发展。推进普通高中办学模式和育人方式的多样化、个性化,鼓励和支持各普通高中学校从实际出发,立足传统文化、侨乡特点、学生发展需求与教学现状,开发富有特色的学校课程,积极打造在全省有一定影响的特色课程,努力形成自身办学特色。逐步建立起特色鲜明、开放多元的优质普通高中教育新格局。

6、实施职业教育优化工程。

   调整优化职业教育布局。坚持职业教育发展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接、人才培养与劳动力需求对接的原则,进一步调整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布局,优化资源配置,做大做强中等职业教育。采取合并和一校多区等形式,保留培英职业技术学校、敬修职业技术学校、联合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等4所职业学校,把培英职业技术学校办成国家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联合中等专业学校和敬修职业技术学校办成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深化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坚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着力构建政府主导、行业参与、校企结合的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共同体。以产业为引领、就业为导向、素质为基础、能力为本位,着力推进教育与产业、学校与企业、专业设置与职业岗位、课程教材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的深度对接,加快培养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必要文化知识、熟练职业技能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在专业设置、课程改革、教材建设、实训实习、就业指导和产学研结合等方面形成合力。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学分制改革,定期组织学生技能竞赛,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团队意识。加强“双证教育”,提高毕业生“双证率”和就业率。2015年,毕业生“双证率”达到85%以上,就业率达到95%以上。

   优化职业教育专业结构。适应我市支柱产业加快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优化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重点加强餐饮、物流、旅游、现代农业、食品深加工、模具制造、数控机械、电子技术、汽车装配、化工、传统家具以及清洁能源装备制造等专业建设。2015年,力争建成2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2020年,建成4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形成一批品牌特色专业。

7、实施特殊教育普及工程。

   高度重视特殊教育。把特殊教育事业纳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特殊教育的投入力度,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残障学生的资助力度,逐步实施残障学生高中阶段免费教育。高标准异地建设台山市特殊教育中心,大力改善特殊教育中心办学条件。逐步扩大特殊教育中心的服务功能,构建医教结合的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推进特殊教育机构中残障学生教育与康复的有机结合,使之成为融教育、培训、康复为一体的省级示范性特殊学校。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和特殊教育中心开办福利企业,为特殊人群创造自食其力的条件。

   扩大特殊教育普及面。完善普通学校接受残障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制度,促进残障学生和正常学生的融合。不断扩大随班就读的规模,努力提高残障儿童少年九年义务教育的完成率。加强对随班就读学生的个性化教育研究,切实提升“随班就读”质量。

   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素质。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足额配备特殊教育教师,落实特殊教育教师津贴,在表彰优秀教师时提高特殊教育教师比例。制定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培训规划,不断提高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水平。

8、实施农村教育振兴工程。

   建立和完善农村教育扶持政策。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扶持力度,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等方面向农村倾斜。建立农村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新增教育经费倾斜农村教育;设立农村教育专项资金,加快农村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规范化建设。

   探索城乡学校共同发展途径。积极实施广东省“千校扶千校”以及江门市“百校扶百校”行动计划,组织城镇优质学校结对帮扶农村薄弱学校。积极探索一校多区办学模式,鼓励和支持具有优质教育资源的公办学校与薄弱学校联合办学,扩大优质资源。建立城乡教师交流机制,采取优秀师资“刚性流动”的办法,统筹安排办学水平较高的城镇学校10%—20%的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促进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共建共享,进一步缩小城乡学校之间的差距。

   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在师资配备上优先考虑农村学校发展需要,重点配齐农村中小学英语、体育、艺术等紧缺学科教师,妥善解决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学科结构、年龄结构失衡问题。建立农村优秀教师奖励机制,加大对农村骨干教师和有突出贡献教师的奖励力度。建立边远地区教师待遇补贴制度,实施安心工程。建设农村偏远地区学校教师周转宿舍。探索建立师范生到农村顶岗实习支教、置换农村教师培训制度。

9、实施平安校园工程。

   完善学校安全设施设备。加大投入,推进校安工程建设。建立校舍安全档案和校舍基本信息库,及时发现并有效防范校舍险情、隐患。配备经专业培训且持有上岗证的保安员,并为其配备必要的装备器材。所有中小学校全部安装紧急报警按钮及视频监控设施,切实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

   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实行学校安全“一把手”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增强师生预防灾害、应急避险和防范违法犯罪活动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及学校食堂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学校安全保卫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及时、妥善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事件。加强校园和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加大对网吧、游戏机、娱乐场所的管理力度,不断完善校园安全防范体系,创建平安校园。

10、实施教育信息化工程。

   加强教育信息化设施设备建设。加快学校信息化设施建设和网络优化升级,着力构建先进、高效、实用的数字化教育基础设施。加强信息化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提高设施、设备的使用效率。2011年,全面实现“校校通”。2015年,全市按信息化标准要求配置电脑室,小学生机比不低于101;初中生机比不低于81;高中生机比不低于61

   构建数字化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全市教育数据库建设,促进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构建教育管理电子系统,完善教学资源与应用系统,全面推进市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综合信息服务系统和数字化学习平台建设,为教育系统和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教育服务信息。

   提高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加强教育管理人员的信息能力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项目,提高教师应用信息技术水平;鼓励学生利用信息手段主动学习、自主学习,增强运用信息技术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2015年,力争10%以上的学校建设成为广东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教育信息技术运用课堂覆盖率达到85%。

三、实施人才强教战略,提高教师队伍综合素质

11、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

   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促进广大教师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淡泊名利,廉洁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制定师德考核办法,完善师德考核体系,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的首要内容,把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聘用、评先评优、职务晋升和评定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定期组织开展“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以及“师德建设优秀单位”评选活动,大力宣传和表彰模范教师的先进事迹,在教育系统内形成“赶学先进人物,争当师德楷模”的浓厚氛围。

12、提高教师业务水平。

   提升教师学历。鼓励教师根据需要,选择成人函授、电大、远程学历培训、自学考试等多种形式,主动提升学历水平。实施教师攻读教育硕士学位资助计划,鼓励和支持教师报考教育硕士。2015年,小学、初中、高中教师学历全部达标,高中教师硕士(或具有同等学力,包括硕士研究生课程班)比例达到18%以上。

加强教师培训。健全教师培训体系,形成全员培训以远程为主、骨干培训以面授为主、个性化培训以校本为主的培训体系。以农村教师为重点,有计划组织全员培训;与高等学校合作,开展骨干教师培训。积极实施名校长、名教师培养工程,着力培养一批具有较强引领力的名校长、名教师。落实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到企业参加实践的制度,努力提升专任教师实践水平。到2020年,在省内有影响力的校长达到校长总数的5%,市级学科带头人达到教师总数的5%左右;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达到80%以上。加强教师培训基地建设,把教师进修学校建设成为一所教师学习、交流、研讨为一体的学习型培训基地;充分利用相关资源,建立省级教师培训基地。

13、健全教师管理制度。

   完善并严格实施教师准入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所有学校的教师和教辅人员按照标准编制配备,学校师生比、教师占教职工总数比例均达到省的相关要求。完善教师聘任制,稳步推进岗位管理,实现教师由身份管理到岗位管理的转变。完善绩效工资考核评价和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导向作用。探索建立教师转岗退出机制。完善学校中层以上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和办法,全面推进竞争性选人用人制度。进一步完善校长聘任制和校长任期目标责任制,逐步推行校长职级制。探索建立特聘教师制度,支持职业学校面向企业以及职业教育发达地区聘请优秀人才担任兼职教师。

14、完善教师待遇保障机制。

   研究制定优惠政策,着力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建立名校长、名教师、学科带头人奖励机制。逐年增加教师培训专项经费。

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素质教育水平

15、增强学校德育实效性。

   构建生态德育体系。以“公民教育”为基础,构建以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和谐发展的具有侨乡特色的生态德育体系。充分挖掘和整合地方德育资源,建设社会资源大课堂,形成学校、社会和家庭有机协调的德育网络。弘扬“自立自强、开拓开放、爱国爱乡”的台山人精神,大力开展文明礼仪教育、国防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着力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民族时代精神和健康人格。

   探索学校德育新模式。积极探索“赏识德育”、“德育导师制”、“自主德育”等模式,搭建学生自我教育、自主管理的平台,激发学生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完善的内在道德追求。中等职业学校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艰苦创业思想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贯彻“以人为本”理念,营造学校关爱师生、老师爱护学生、学生尊重老师的良好氛围。以优化、美化校园文化环境为切入口,以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为载体,以建设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为核心,全面推进校园文化建设,构建和谐校园。发掘校史资源,加强学校历史文化展览场室建设,不断积淀校园文化底蕴;加强校园廉政文化建设,形成积极健康的氛围;加强学校形象标识的建设,创建书香校园,提升学校文化品位。

16、深化课程与教学改革。

   深化课程改革。认真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建立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三级课程体系。挖掘本地自然环境和有特色的历史文化,大力开发地方课程;立足学校培养目标,大力开发校本课程;进一步增强课程的开放性和选择性,适应不同潜质学生的需求,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加强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改革教学方式。加强教学研究,组织教师深入研读课程标准,深度把握教材,加强课型研究,优化作业设计,探索“高效课堂”的教学模式。转变教师教学观念,突出学生主体性,倡导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学生学习能力。制定和实施发展性课堂教学评价制度,不断提高课堂活力与效率。

   加强和改进学校体卫艺工作。认真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深入开展阳光体育活动,上好体育课,普及大课间活动,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加强学校艺术教育,陶冶学生的艺术情操,提高学生的艺术修养。加强学校卫生工作,培养青少年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做好学生视力保护和体检工作,完善每年一次健康体检监测制度,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17、建立“双名”工作室。

   依托我市名校长、名教师,建立“名校长工作室”和“名师工作室”。通过“名校长工作室”建设,培养一批骨干校长,提升学校管理水平;通过“名师工作室”建设,增强教学研究力量,改进教研方式,提高教研实效。加强与教研室、教师进修学校合作,让“双名”工作室在学校管理、课程改革、教育科研、教学研究、校长培训、教师培训等方面承担更多的职责,发挥更大的作用。设立“双名”工作室专项经费,支持“双名”工作室建设。

18、规范办学行为。

   坚持依法办学,推行平行分班,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种名义办重点班、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深化课程改革,完善课程体系,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配齐地理、生物、音乐、美术、心理健康等学科教师,开足开齐开好规定课程,扎实开展素质教育。严格执行教学计划,控制作业量和考试难度,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与问责制度,督促各学校把减负落实到教育教学各个环节,给学生了解社会、思考探究、动手实践、健身娱乐的时间。

五、创新教育体制机制,增强教育发展活力

19、完善招生和评价制度。

   按照有利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各级各类学校选拔培养创新人才、有利于维护教育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普通教育、职业教育不同的培养目标,建立全面、综合、多元的考试招生制度。完善义务教育学生免试、就近入学制度;推进中考制度改革;逐步实行将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初中学校,以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自主招生制度。深化考试内容改革,注重对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考察,全面落实素质教育。改进学生评价制度,建立并完善“等级+综合表现评定”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模式,引导学生做自我规划,促进学生自主发展、个性发展。

20、深化办学体制改革。

   形成多元办学格局。积极创新,深化改革,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多元办学格局。深化公办学校办学体制改革,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以非义务教育阶段为主探索公办名校办民校、公办民助、民办公助、委托管理、兼并重组、集团办学等办学模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办学效益。根据“民办走高端”的原则,发展优质民办教育。

   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改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落实民办学校、学生、教师与公办学校、学生、教师的同等法律地位。在保障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的前提下,完善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民办学校实验室、信息化、师资培训等重点项目建设,实行以奖代补办法扶持民办学校发展,对在发展民办教育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举办者和学校给予表彰。建立教师在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之间合理流动的机制,鼓励公办学校选派教师到有需要的民办学校帮教扶教。依法加强民办教育管理,完善民办学校设立、变更、退出机制,建立民办学校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建立民办学校办学风险防范机制和信息公开制度,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21、完善教育管理体制。

   转变政府管理教育方式。按照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政府对教育的管理从直接行政管理为主向服务为主转变。明确政府和学校的具体职责,建立政府依法管理、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的现代教育管理体制,形成政府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监督管理,学校主动创新、自主发展的新型政校关系。切实履行政府职责,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引导社区、家庭、社会组织和公民有序参与学校管理,建立教职工、家长、学生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并监督学校管理的机制。

   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完善学校法人治理结构,让学校真正成为具有法定权利、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独立法人实体。学校要制定或完善符合法律规定、体现自身特色的章程,促进学校管理与运行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进一步推进学校民主建设,构建校长负责、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教职工代表大会以及工会参与管理和监督的管理机制,保障师生员工的民主参与权和民主监督权,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学校重大决策公示、听证制度,确保教育信息公开、透明。

六、构建开放多元的教育体系,彰显侨乡教育特色

22、大力发展成人教育和社区教育。

   加快发展成人教育。依托普通高等学校,充分发挥磐石广播电视大学远程开放教育优势,发展各种形式的成人学历教育。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面向职业和生活的成人教育机构,保证有需要的人群能够随时、随地接受便利的成人教育服务,做到学有所教,学有所成,学有所用。推进农科教结合,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成人教育,支持面向企业职工开展文化教育和技术培训。采取多种办学形式,大力开展城镇失业群体就业能力培训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培训。

构建社区教育网络。加强政府对社区教育的统筹和主导,依托政府基层组织,建立社区教育管理网络,深入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职业技能、休闲娱乐和文化体育等社区教育活动,满足市民多样化和终身学习的需求,丰富市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建立社区教育资源开放共享机制,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和培训机构主动向社会开放教育设施,发挥社区教育功能。努力提高社区教育质量,打造高水平学习型社区。

23、加强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

   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充分利用“中国第一侨乡”优势,开展多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强化外语教学、引进国际课程、探索运用多种语言教学,提升优秀人才的国际竞争力、市民的国际交往能力和台山教育的国际影响力。根据侨乡特点及实际需要,加快教育国际化的体制机制建设,鼓励和支持举办各种形式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依法积极引进和利用包括名校、外籍教师、先进的教育教学管理体系及技术等在内的国际优质教育资源。鼓励我市中小学校与海外学校建立互访、合作等友好关系,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尝试开设国际课程,与国外著名院校联合创设优质升学通道。支持校长、教师参加境外培训。

   开展跨文化教育和国际理解教育。积极探索与国际接轨,以国际优质教育资源为标准,优化具有侨乡文化特色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加强国际理解教育,推动跨文化交流,增进学生对不同国家、不同文化的认识和理解,培养学生的国际视野和民族包容意识。积极创造条件,让学生参与国际性赛事活动,培养学生友好共处、和平竞争的素质。

24、推进特色办学。

   倡导学校根据侨乡特点和自身实际制定学校特色发展规划,大力传承台山广东音乐、台山民歌、浮石飘色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积极发展排球运动等传统体育项目,稳步推进特色办学。加强对特色学校建设的指引和督导,建立健全特色学校评估和奖励机制,推进学校办出风格,办出特色。逐步形成“一校一特色”的办学格局。

七、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教育改革发展的保障能力

25、建立教育现代化建设领导体制。

   市、镇两级党委、政府要把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实现教育现代化作为首要职责。健全党委、政府定期专题研究教育工作的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教育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实行教师工资政府“一把手”负责制,完善党政主要领导履行教育现代化建设工作职责年度考核制度,将教育现代化建设工作纳入任期业绩考核指标,作为考察干部政绩和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

26、推进依法治教。

   加强教育法治建设。加快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学校依法办学、教师依法施教、社会依法参与”的教育法制化进程,切实保障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各级政府要依法履行教育职责,落实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及时查处各类教育违规违法行为,依法规范教育秩序,维护学校、学生、教师、校长和举办者合法权益。

   加强教育督导。完善督学责任制度、督导结果公告制度、限期整改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实现教育督导的制度化、程序化、科学化。坚持督政与督学、监督与服务指导并重的原则,加强对市、镇两级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促进市、镇两级政府依法履行教育工作职责。完善以素质教育为导向,规范性、发展性相结合的中小学、幼儿园督导评估机制,促进学校内涵发展,提高教育质量。推进教育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教育督导机构,加快督导队伍专业化进程。

27、落实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建立教育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制下教育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公共财政资金优先保证教育投入,切实做到“两个提高”、“三个增长”。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全部用于教育事业发展。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确保义务教育各项资金落实到位,逐步提高生均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水平。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培养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合理调整收费标准。强化教育财政预算管理,将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教师培训、校园安保、校方责任险等各项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确保专款专用。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鼓励国内外人士及社会机构捐资助学办学。

   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建立教育经费公示制度、通报制度、举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教育经费社会监督力度,形成教育经费事前预算、事中核查、事后审计制度。完善学校经费使用评价、审计监督机制,加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按照安全、适用、美观的原则严格控制基建规模和成本,建设节约型学校。

28、营造有利于教育事业发展的氛围。

   市教育部门负责本实施意见的具体组织实施,发展改革、城乡规划、建设、财政、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公安等部门各司其职,做好相关工作,形成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新闻媒体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深入宣传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展示教育发展成就,动员全社会进一步关心、支持教育,为推进我市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切实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加大对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尊师重教先进单位及个人表彰的力度,形成“党以重教为先,政以兴教为本,民以崇教为乐,师以从教为荣”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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